教育基金于6月1日起运作 向教育项目提供资助和奖励

本报讯(记者 刘文勇)据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官网消息,第17/2022号行政法规《教育基金》2022年6月1日生效,学生福利基金、教育发展基金及高等教育基金正式合并为教育基金…

本报讯(记者 刘文勇)据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官网消息,第17/2022号行政法规《教育基金》2022年6月1日生效,学生福利基金、教育发展基金及高等教育基金正式合并为教育基金。该基金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内运作,为具有行政及财政自治权和拥有本身财产的公法人。

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于6月1日上午9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由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教青局局长龚志明主持,与会委员包括教青局副局长丁少雄、阮佩贤及黄嘉祺,教育资源厅厅长冯若梅,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吴志强,以及财政局副局长锺圣心。

教育基金旨在配合特区政府的教育制度及教育发展政策,在基金可动用预算资金范围内,对有助于保障和提升教育素质、学生综合能力及竞争力的各类项目及活动提供资助和奖励,以及向学生提供助学金和福利。2021/2022学年原由学生福利基金、教育发展基金及高等教育基金提供的各项资助计划由教育基金继续执行,已向三个基金提交的资助申请及已获批的资助申请仍然有效,由教育基金继续处理。

作者: 澳门政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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